You are currently browsing the daily archive for 五月 2nd, 2008.
報上有人投訴,說家人在急病室等得太久,把病大大拖延了。又說,這家人曾在醫院捐不少錢,不明白為何要像別人一樣等。
言下之意,是捐了錢,應該有點好處。
受人恩惠會回報若干,是人之常情,酒樓送甜品,書店七折,都是用此理望客人再光顧。
可是公立醫院,尤其是急症室,偏不賣這個賬。看病先後都是用病情輕重來定,先看心臟病發的流浪漢,再看跌傷手的鉅富。(不過,鉅富大都有私人醫生護士照顧,不用在急症室外瞪眼乾等。)
捐錢於醫院,是善事,是仗義,是有益大眾;工作人員會感激,會欽佩,但看病時,不得不一視同仁。
